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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万吨/年环己胺扩建项目配套危废库项目环保验收公示
发布时间:2020-11-09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《金城化学(江苏)有限公司4万吨/年环己胺扩建项目配套危废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》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金城化学(江苏)有限公司4万吨/年环己胺扩建项目配套危废库项目
建设单位:金城化学(江苏)有限公司
建设地点:南京江北新区潘姚路88号(金城化学(江苏)有限公司厂内)
公示内容:验收监测报告表、验收意见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(详见附件)
公示时间:2020年11月9日-2020年12月7日(20个工作日)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
联系人:李海娜
联系电话:13222099880
/Public/userfiles/files/1_文本-4万吨年环己胺扩建项目配套危废库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(2).pdf